私隐条例
私隐条例
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东华三院采用以下政策,以确保网页及应用程式使用者之个人资料得到保密。在未得到网页使用者同意前,资料除用作有关本院之指定活动用途外,本院绝不会对外披露任何个人资料。
1. 基本条款
东华三院从网页及应用程式收集得来的资料乃源於浏览者自愿提供。 个人资料包括姓名丶头衔丶公司丶地址丶电话号码丶电邮等,该等资料只会用作显示画面上列明之指定有关活动用途。 在未得到网页及应用程式使用者同意前,本院不会出售丶租借或传送给予其他机构。
2. 资料收集及使用
东华网页及应用程式伺服器会将阅览者的一般资料纪录下来,纪录只会显示阅览者的领域名称及所阅览的网页及应用程式。 这些资料只用於统计用途,如每日阅览网页及应用程式的人数及所使用浏览器的类别等。
3. 储存及取用
所有经由网页及应用程式提供予以东华三院的个人资料,在伺服器上取用是受到限制的。 只有需要执行合法行动的员工或代理人才可以使用你的个人资料,任何违反东华的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均会受到法律追究或处分。 东华三院保留可以透过具机密指引约束的代理人来进行存取的权利。
4. 连接 / 更新条例
本院考虑到个人资料的机密性,除了法律上丶裁判上或政府审查上有需要以外,本院是不会向任何人士透露的。 如网页及应用程式上个人资料需作任何修改或更正,请联络东华三院的网页管理员或致函东华三院上环普仁街十二号企业传讯总主任。
5. 删除条例
网页及应用程式上虽没有提供任何删除个人资料的途径,但你仍可透过电子邮件联络网站及应用程式管理员,提出是项要求。
6. 与其他网址的连结
东华网页及应用程式内含其他网址及应用程式的连结,本院尽量挑选能遵守个人私隐的网址连结,而毋须为其他网址及应用程式的内容或私隐处理等负责。
7. 取消邮递
如不想收到本院的服务推广电邮,请以电邮回覆网页及应用程式管理员或来函通知。
注:如以上中文译本与英文原文之文义有不同之处,概以英文为准。